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与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云0702民初1575号
原告**诉被告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唐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受理后,原告**于2020年8月26日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需另行诉讼为由,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
经审查,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576元予以免交。
审判员 饶 江
书记员 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