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与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苏06民终108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86年9月8日生,汉族,住南通市如皋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亚军,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6)苏0602民初29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6)苏0602民初299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烨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