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原告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73民初1599号 原告: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3楼。 法定代表人:HUANGYUXIANG,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大中富乐村红螺东路21号56幢216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87年3月10日出生,该公司员工,住山东省阳谷县。 原告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3日立案。本案审理过程中,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诉,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097元,减半收取3048.5元,由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宋 鹏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高瞳辉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