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784执保53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安丘鑫胜源铁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漯河市永安线路器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0)鲁0784民初2663号民事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申请人漯河市永安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177651.4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0)鲁0784执保535号执行裁定已进行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