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皖1822执恢302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广德腾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德昌路7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95年4月18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县。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本院(2018)皖1822民初2967号
立案标的:30525元【原立案标的50525元】
本院(2019)皖1822执恢302号【原执行案号(2018)皖1822执173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