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181执保685号
贵州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你申请保全被保全人贵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完毕。现将保全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本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对已发现的可供保全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具体如下:
一:查封被保全人贵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贵A×××××申龙牌汽车一辆,以上车辆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
保全期限届满前,如需续行保全措施,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