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应关水、广东顺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604执9429号
广东顺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关水:
关于广东顺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关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粤0604民初37983号民事判决],本院于2022年5月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银行扣划方式,强制执行完毕上述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发的通知》法发〔2014〕2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强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执行依据
《最高人民法发的通知》法发〔2014〕26号
第十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记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执行和解协议应当附卷,没有签订书面执行和解协议的,应当将口头和解协议的内容作成笔录,经当事人签字后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