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东林电气有限公司、贵州金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黔0502执1294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东林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C2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96MA6E40WE02。
法定代表人:杨啟高,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浩(特别授权代理),贵州锐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贵州金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大道锦星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MA6DKF7G55。
法定代表人:庹本万,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受理贵州东林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金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2022年3月4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2)黔0502执1294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聂 品
审判员 黄成章
审判员 靳艺强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王上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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