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立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融立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52民初174号 原告:***,男,汉族,1980年7月8日出生,住重庆市潼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祥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融立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67号附5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50E50J。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固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固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汉族,1975年7月16日出生,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原告***与被告重庆融立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632.75元,本院予以退还。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吉 全 书 记 员 李 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