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兰山电气有限公司

某某、保全人泰安市兰山电气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83执保155号
申请保全人泰安市兰山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2年1月18日作出(2022)鲁0983民初38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8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2年1月18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1月17日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白淑强、王玉芝名下所有的位于肥城市新城办事处白云桥社区13号楼西单元26-02、26-03室房产两处,查封期限三年,并向肥城市新办事处白云桥村委会送到了协助查封手续、张贴了公告。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2)鲁0983执保155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