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

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305民初553号
原告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0日立案。原告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919元,减半收取计6459.5元,由原告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刘朋涛
书记员  郭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