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粤0304执29956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迅通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梅*多丽工业区厂房3栋4楼西南(仅作办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3061986A。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童1,女,汉族,1990年5月1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迅通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童1其他案由纠纷一案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3328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迅通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本案依法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9)粤0304民初33284号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静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