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行政案由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耒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481执397号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行政案由一案,经被执行人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14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