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1执3650号
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0]第146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执行,你已将本次执行标的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