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全滨州北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鲁1623执保513号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1701室。
被申请人:滨州北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0室。
二、案件由来
申请人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22)鲁1623民初1908号民事裁定书。
三、执行经过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滨州北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60000元,现已查控完毕。期间,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各专业银行等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60000元,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受理一审案件的业务庭室。现该案件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 :李小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