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中油燃气有限公司等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222清申1号
申请人: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9号1516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341756519。
法定代表人:许铁良,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谌磊,广东潮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昆,男,1985年5月12日出生,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员工,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阳新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阳新县兴国大道9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309889653T。
法定代表人:戴立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银飞,男,1981年11月24日出生,阳新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汉族,住湖南省醴陵市。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继坤,男,1969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蔡甸区。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第三人:湖北省黄石市强晟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黄石市天津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6951044629。
法定代表人:柯顺强,该公司执行董事。
第三人:纪大亮,男,1966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黄石市西塞山区。
2021年3月10日,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阳新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解散后清算报告不能通过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阳新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
本院在审查该案期间,申请人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阳新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同意自行清算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负担。
审判长  曹树才
审判员  石 伟
审判员  刘细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