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藏峪雾潴泉矿泉水集团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322执3087号
申请执行人:珠海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298。
法定代表人:王福斌。
被执行人:***藏峪雾潴泉矿泉水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萧县圣泉循环经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西云。
申请执行人珠海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藏峪雾潴泉矿泉水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经调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1322执308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关强
审判员  周成成
审判员  谢长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朱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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