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善县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嘉 善 县 人 民 法 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21执153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嘉善县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嘉善县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了299394.45元执行款(含利息)、4282元执行费和4940元诉讼费,申请执行人浙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收到299394.45执行款(含利息),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