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蓝新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蓝新防水建材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冀0184执保121号 申请人河北蓝新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速通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案执行,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少于申请保全金额,本院对网查反馈回来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该案属于部分保全,现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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