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云南洪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322民初2144号 原告:***,男,197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学文化,户籍地云南省曲靖市***,现住云南省曲靖市***,联系。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湛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洪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690880788K,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路与白龙路交叉口小龙综合楼1704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告:扬州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559271856L,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开发区鑫晶大道,联系电话0514-809××××9。 法定代表人:佴庆勇,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现年35岁,公司经理,住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开发区鑫晶大道。(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192731A,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湖畔之梦41幢B区三层,联系电话0871-650××××0。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被告:***道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2MA6K60QL64,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曲靖市***中兴北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告:***交通运输局,机构代码11530322015161712D,住所地云南省曲靖市***中兴北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 被告:***城乡综合管理局,机构代码19530322MB1149683X,住所地云南省曲靖市******路8号。 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 被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代码115303220151608911,住所地云南省曲靖市******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全,该局局长。 原告***与被告云南洪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局、***城乡综合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3日以“已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697.00元,减半收取计348.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秦 文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