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翌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16执3274号 陕西翌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和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翌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和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陕01民终2497号民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上海和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法律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翌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上海和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全部义务并缴纳执行费5114元。申请执行人陕西翌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全部得到了实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16执3274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于2023年6月5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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