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某某、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91执1820号
关于姚道成与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1391民初59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2022)粤1391执1820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后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