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控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南京融翊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合力衡建筑科技中心、被告陕西北控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106民初4145号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融翊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合力衡建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陕西北控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原告南京融翊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补充证据为由于2020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南京融翊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系出于自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南京融翊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胡 斌
书记员 张奕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