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9民辖终6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238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70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72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上诉人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18)苏0903民初538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期间,上诉人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江苏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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