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鲁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891执保206号
申请人***,男,1961年11月24日出生,住济宁高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广宁,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山东鲁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800772054076M,住所地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汇景国际城******。
法定代表人:崔继学。
申请人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5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号16×××66银行存款5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石 鑫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莫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