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702执保425号
申请人**(身份号码:61232XXXX00909381X)与被申请人陕西昭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75732G)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作出(2020)陕0702民初5142号民事裁定书,立案庭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并转执行局执行。现将执行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陕西昭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西安银行健康路支行账户内的存款16万元(账号为XXXXXXXXXXXXXX9647,实际控制存款余额16万元,总对总查控),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0)陕0702执保425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0年11月16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