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险西安中心支公司与阳光财险西安市高新支公司,某某,陕西天艺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16民初10879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关心,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汉族,1968年1月8日出生,住西安市长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汉族,1976年8月12日出生,住西安市莲湖区。
被告:陕西天艺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支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与被告***、陕西天艺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支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理由正当,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6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3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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