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天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2民初2700号 原告:***,男,1989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县。 被告:北京天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房路23号6幢204。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北京天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申请撤诉,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张 燕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周 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