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柯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柯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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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603执63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3民初1064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2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柯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拆除(2020)浙0603民初106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五台顶式空调、十五只柜台、水晶灯两只、LED筒灯5个;41127元已于2021年12月22日支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余执行请求。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