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恒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5执保1826号
申请人湖南恒德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10650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1065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2)湘0105执保1826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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