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81执2375号
申请执行人:***越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262号104-11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T2BB9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南路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12401J。
法定代表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越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