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423号
关于承德筑地商砼有限公司2022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河北尚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北尚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账户存款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北尚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的6326××××5093账户;中国建设银行的1300××××4802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可用金额13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244317.06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