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281执恢126号
申请执行人九方安达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电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恢复执行后,被执行人湖北***电缆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九方安达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动交付标的款88000元,交纳诉讼费1000元、执行费1220元。申请执行人九方安达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款后向本院出具了结案证明,同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九方安达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鄂0281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