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云投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民初9047号
原告: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法定代表人:苏正刚,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美红,女,系公司员工。
被告:陕西云投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咸新区。
法定代表人:姚卫平。
原告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陕西云投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6日立案后,原告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回起诉,自愿合法,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4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57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万媛媛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贾 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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