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天阳农机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农垦天阳农机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丰景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8111执948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天阳农机有限公司,住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松花路75号1栋。
法定代表人:辛明玲,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哈尔滨市丰景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3230113056300897T,住所地双城市同心乡富强村一委。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天阳农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市丰景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终结(2021)黑8111执9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朱永宽
审 判 员 刘宏勋
审 判 员 叶长清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代 雪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