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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尚胜商贸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321财保638号 申请人: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岞山街道兴峡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8222565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淄博尚胜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柳泉北路1877号天齐汽车博览园10号楼3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MD6WM3B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阳谷兴鲁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大布乡灵王庙村村委会东15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1MA3P7A9AXY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济南盈贯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南全福小区南一区13号楼2楼29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MDBU39E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深圳市绿沁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道坂田社区***111-3号四层4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TTNE96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衡水智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维明街660号3层32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1MA0EQ4PNXP 法定代表人:门波。 被申请人:衡水强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湖大道5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095986297H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道81号**发展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777257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尚胜商贸有限公司、阳谷兴鲁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济南盈贯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绿沁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衡水智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衡水强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以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单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尚胜商贸有限公司、阳谷兴鲁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济南盈贯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绿沁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衡水智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衡水强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120元,由申请人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