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

某某与西安市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陕0103民初1288号 原告:**。 被告:西安市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西安市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15日立案。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