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艺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港艺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冀0983执保2847号
申请人:河北港艺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农贸市场门市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2MA08RUT832。
法定代表人:夏争,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爱杰,河北铭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1986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泊头市。
申请人河北港艺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价值57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河北港艺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北港艺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河北省泊头市房产一套(证号:),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胡亚钦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家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