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冠县富***经营部、***大置业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04执2307号 申请执行人冠县富***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大置业有限公司、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陕西华盛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2)鲁0104民初102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大置业有限公司、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陕西华盛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3年5月2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大置业有限公司、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陕西华盛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2)鲁0104民初1021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