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中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丽水中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1126执恢291号
申请执行人:丽水中野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331102681678000W,住所地浙江省莲都区丽新乡畎岸村西圩**。
法定代表人:***,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
法定代表人:***,任村委会主任。
关于丽水中野建设有限公司与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庆元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1126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于2019年2月13日立案执行,初执案号为(2019)浙1126执206号,于2019年11月18日恢复执行。
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查明本案被执行人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了纠纷款人民币47300元,履行了本案利息17679.29元,履行了本案迟延履行金2127.32元,案件执行费610元,案件受理费510元。现申请执行人同意(2019)浙1126执206号执行完毕结案。现庆元县人民法院执行的(2018)浙1126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丽水中野建设有限公司与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