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783执5668号
***、开平市第五建筑集团公司、开平市水口建筑贸易公司:
关于***与开平市第五建筑集团公司、开平市水口建筑贸易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开平市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了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良园路58号1幢首层103号铺位转移登记手续。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粤0783民初2138号民事判决书(不含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