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严枫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111执2126号之七
申请执行人: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环一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27593687P。
法定代表人:吕芳。
被执行人:严枫,男,1979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与严枫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0111执21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俞添景
审判员张志军
审判员张鸿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代书记员蔡柳平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