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闽0505执2660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泉州市泉港区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表示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闽0505执26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黄旭辉 审判员  欧建平 审判员  林育群
书记员  肖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