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龙门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24执1280号 ***、龙门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龙门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案款85213.30元及执行费1178元,履行完毕(2021)粤1324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