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2执8967-896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6月18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两案,根据东劳人仲院作出的厚街庭案字[2021]170号仲裁裁决书、[2021]603号终局裁决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