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鑫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华鑫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522执144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9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长兴县。

被执行人:浙**鑫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长兴县林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朱亿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鑫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480000元,被执行人已履行30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180000元,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债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