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磐安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光瑶村民委员会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84执139号
申请执行人:磐安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光瑶村民委员会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磐安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光瑶村民委员会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367072.6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