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哲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392上海哲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盐城西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苏0903民初2392号
原告上海哲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西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原告上海哲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上海哲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剑武
法官助理 陈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