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首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436号 高新区法庭: 你庭于2023年3月1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首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高新区法庭委托,本局于2023年3月2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申请人陕西首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冻结金额18万元,冻结期间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18万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