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振展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振展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平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118民初5888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陕西振展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安平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陕西振展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1516元,由原告陕西振展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书记员***